王力臻教授参与修订的多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2021年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强制执行标准GB 24427-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代替了GB 24427-2009《碱性及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和GB 24428-2009《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新标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GB 24427-2021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检验方法及符合性判定要求。相比被代替的标准,新标准做出了许多修订:(1) 增加了无镉电池、无铅电池的定义;(2) 删除了含汞电池(低汞电池);(3) 修改了除扣式电池(≤ 5μg/g)外其他锌负极原电池的汞含量限值;(4) 修改了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和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镉和铅含量;(5) 新增了扣式锌-空气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镉和铅含量
2021年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8897 原电池系列,新标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GB/T 8897.1-2021《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代替了GB/T 8897.1-2013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本部分规定了原电池的电化学体系、尺寸、命名法、极端结构、标志、检验方法、性能、可靠性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了作为原电池分类工具的电化学体系的体系字母、电极、电解质、标称电压和最大开路电压。本部分适用于符合附录A要求的电池,以确保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电池具有标准化的形状、配合和功能。
GB/T 8897.2-2021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代替了GB/T 8897.2-2013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本部分规定了原电池的电池尺寸符号、电池技术要求分类表的构成说明、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和质量保证以及标志。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电化学体系已标准化了的原电池。
GB/T 8897.3-2021 《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代替了GB/T 8897.3-2013 《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本部分规定了手表用原电池的外形尺寸和物理性能要求、电性能要求、抽样与质量保证、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及合格条件。
我校王力臻教授作为主要作者,参与了以上几个国标的修订,并主持修订了GB/T 8897.3-2021 《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